話說,自從2012年三月份扭傷腳踝後,至今才不過偷打過一場籃球。

也就是說,將近十個月的時間內,我竟然只打了一場,還在傳說中的重慶國中橋下籃球場,哪時還掰咖著。

到了這個年紀,打球只是流流汗,跑跑龍套,其他的,都交給射手就是了。

而且必須要連輸好幾場後,身子才真的暖開來。

有時看著那些個老球痞,都很羨慕,幾十歲的人了還能這樣追趕跑跳碰。

而今天,把去年一整年的藍球都打完了,那麼2013,應該可以再多打幾場。

然後值得慶幸的是,今天,我也能冠上外線射手這個封號了。

投個一百球總是可以進個兩三球吧,雖說今天進球的量可能已經是好幾年來的總和了。

那麼就讓我偶爾囂掰一下囉。

承讓,承讓。

對於康達館的球場,還是格外懷念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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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凱文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