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間:2010年1月15日 16:57:07
地點:Q社工作桌

說要買台小DC以應付光陰地圖,但是後來想想,公司禁止攜帶攝影機進入啊。

看來還是手機照像功能加減用吧,原以為這一天應該是缺項了,沒想到撿到了這張照片,手機照相有時還真是好物。

有點亂的工作桌,一陣大戰過後,萬一再遇上5S督導,可真有的整理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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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凱文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